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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文读懂:全氟辛酸和全氟辛烷基磺酸测试报告标准及管控要求

发布:2024-10-12 17:38,更新:2024-10-12 17:38

 全氟辛烷磺酸(PFOS )、全氟辛酸( PFOA )及其盐类物质具有生殖毒性,诱变毒性和发育毒性等多种毒性,也是目前较难降解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,全氯化合物独特的拒水拒油性,使其被广泛地应用于纺织、皮革、造纸等行业, PFOS和PFOA及其盐类物质通过食品包装材料,已经不知不觉进入我们的食品中,影响了食品安全,威胁着人们的身体健康,其分析检测技术和方法的相关研究也得到日益广泛的关注和重视。

     2020年4月,欧盟委员会曾通过法案计划将全氟辛烷磺酸(PFOS )、全氟辛酸( PFOA )相关物质列入欧盟持久性有机污染物(POPs)法规(Regulation (EU) 2019/1021)附录Ⅰ禁用物质列表。全氟辛烷磺酸(PFOS )、全氟辛酸( PFOA )相关物质因具有耐热、耐化学试剂、防水、防油等特殊性能,被广泛应用于工业和消费品领域。但是,全氟辛烷磺酸(PFOS )、全氟辛酸( PFOA )属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,会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不可逆的危害。

一、全氟辛酸和全氟辛烷基磺酸测试适用范围
所有含有全氟辛烷磺酸(PFOS )、全氟辛酸( PFOA )的潜在产品。


二、全氟辛酸和全氟辛烷基磺酸测试适用对象
生产商、品牌商、出口商。

  • 全氟辛酸和全氟辛烷基磺酸测试要求:

2020年6月15日,欧盟官方公报公布了欧盟POPs法规的修订案Regulation (EU) 2020/784,正式将PFOA、其盐类及PFOA相关物质纳入POPs法规附录Ⅰ进行管控。

管控物质

管控要求

PFOA,

其盐类及

PFOA相关物质

 

物质、混合物或物品中,PFOA及其盐类≤0.025mg/Kg

物质、混合物或物品中,PFOA相关物质≤1mg/Kg

物质中用作可转移的分离中间体、碳链长度小于等于6,且满足REACH法规关于氟化物的严格生产控制条件的PFOA相关物质≤20mg/kg。(欧盟委员会不晚于2022年7月5日重新评估此条)

存在于高达400 kilograys的电离辐射或热降解产生的PTFE微粉和工业用途的物品中的PTFE微粉中的PFOA及其盐类≤1mg/kg。(欧盟委员会不晚于2022年7月5日重新评估此条)

 

其他豁免:

针对PFOA、其盐类及其相关物质的部分应用,设置了具体期限的豁免条款。

针对PFOA、其盐类及其相关物质未纳入到POPs法规附录Ⅰ中,但在REACH法规附录17中的相关豁免条款,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日。

  1.  

1.PFOA限值

 

2.PFOS限值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* 产品成分配方中,如果含有大于总重0.005%(50ppm) 的PFOS,不得于欧盟市场上销售;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* 半成品或零件中含有PFOS的部份,如果PFOS浓度大于此部份总重的0.1%(1000ppm);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* 或者是纺织品或涂层材料上的PFOS浓度大于1 ug/m2,则不能在欧盟市场上销售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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