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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OHS , 卤素(无卤) , 玩具:EN71 , ASTMF963
纺织品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(偶氮染料)测试标准及管控要求解读

一、什么是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?

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,也就是人们常说的“禁用偶氮染料”。

偶氮染料是指化学结构式中至少含有一个偶氮基结构的染料,是应用较为广泛的一种合成染料。某些偶氮染料与皮肤的长期接触中,特殊的条件下,会从纺织品上转移到人的皮肤上。人体代谢过程中,经由分泌物的生物催化,偶氮染料发生分解还原,并释放出某些对人体或动物有潜在致癌性的芳香胺,因而这些偶氮染料受到禁用。

二、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限值要求?

为保障人体健康,我国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8401-2010《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》明确禁用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并规定限量值是20mg/kg。在我国境内生产、销售的服用、装饰用和家用纺织产品的安全性能必须符合该标准要求。

并非所有的偶氮染料都被禁用,当前禁用的只是经还原会释放出法规中指定的(24种)致癌芳香胺的偶氮染料。这些禁用的偶氮染料品种数占全部偶氮染料品种数的7%~8%,产量约占全部偶氮染料产量的5%~8%。下表1所列为GB 18401-2010规定的24种致癌芳香胺。

如果纺织产品中使用了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(禁用偶氮染料),在一定条件下极有可能分解产生表格所列的一种或多种致癌芳香胺,对穿着使用者产生健康威胁。但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从纺织品外观上无法分辨,只有通过检测才能查出。

以方法标准GB/T 17592-2011《纺织品 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》进行测试的试验结果为例:

GB/T 17592-2011的测定低限为 5mg/kg,当检测值<5mg/kg时,报告结果为未检出,如情形1。

当检测值≥5mg/kg时,报告实际检测结果,如情形2中的联苯胺。

需要注意的是,测试标准GB/T 17592-2011的测定低限为 5mg/kg,并不等于是GB 18401-2010禁用的致癌芳香胺的限量值,纺织产品上致癌芳香胺的限量值仍然是20mg/kg。

在执行GB 18401-2010时,当检测值≤20mg/kg时,判定为符合要求;检测值>20mg/kg时,判定为不符合要求。所以,在执行GB 18401-2010时,上述所列的情形1和情形2均判定为符合要求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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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4-11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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